企鹅指挥官

另一种视角【bs】


  【1】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脑子里有些昏昏沉沉,我把身上的被子掀开放在一旁想从床上撑起自己身子时开始有些不对劲,我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很轻,没有昨日战斗后的留下来的伤痛感与几天没睡觉的疲惫。

  当然这都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我躺在别人家中,我不清楚我昨天干了什么,我清醒后观察一下这里。这是个单身公寓,这张床也个单人床,看起来很拘谨。这一切都在说明我睡在陌生人家中,而窗外阳光明媚,肯定不是哥谭市。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我坐在床边看看自己的双臂,上面除去一些过长的汗毛外意外很光滑,这叫我开始有些紧张,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我站起身后,瞄了一眼旁边的电子表,现在正正好好是早上七点,我的身体很灵活,而大脑却有些昏沉沉,我并没有管那么多,连穿鞋都没有顾得穿便奔向卫生间。

  他的卫生间很小,勉强设备齐全,就连镜子都是一个块小小的挂在墙上,而接下来却叫我大吃一惊。

  镜子里的我不是布鲁斯而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他也有着黑发与蓝眼,十分英俊,但是那副面容与自己认知下的自己脸完全不同。

  我愣住了,嘴巴也微微张开,退了两步低头看看自己。

  的确这是个强壮有力的身体但是身上没有一处纹身与伤痕,我用手摸了摸脸发现这的确就是长在我脸上!

  我冷静几分钟后接受了我的灵魂互换的事实,而现在问题是。

  【我是谁?】

  我拉开窗帘,窗外的天气与景色都在告诉我,我现在在大都会,我穿越到一名大都会男子身上,该死,这可是超人在地方,前段日子还与他发生了冲突,现在可好一睁眼就来到大都会。

  我面对窗外的景色不由得皱起眉头,好吧这也不是什么坏消息,最少我知道我在哪个城市了。

  接下来我去把他的一些抽屉翻开,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家倒是有条不乱,明明很小的单身公寓却装得那么齐全,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看得出来他还是蛮热爱生活的男人,如果穿越到某个犯罪分子的身上,我想我的烦恼要大很多。

  我打开他的衣柜,发现他的衣服都是很肥大都西服,我不用试穿单纯用眼睛去看就知道不合身,当然里面还有很过时的休闲装,比如那个很土气的红格衬衫?

  这个家伙品味那么糟糕吗?当然这不是我想的事情,我摸了几件他的西服果然有几张能证明他身份的证件。

  一张记者证,我看了看那张卡牌上印着这个男人的脸,脸上还戴着一个很大的黑框眼镜,而从自己感觉来说,这个人并没有近视眼,反而实力好的要死……比如……能看见对面牌子的字?等一下,这个是不是太好了?如果去当狙击手可能都没问题。

  我在往下面瞄一眼上面字,原来他是星球日报的记者克拉克.肯特。

  这个名字很熟悉,但是又想不起在哪见过,我想可能是在某一次宴会上的采访中的记者吧。

  我把那个工作证塞会西服口袋里,我想我现在知道我是谁了,而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他的手机与电脑上。

  我想这是了解他最直接的方法。

  而走到他的桌子前我看见他的他和他母亲的照片立在桌子上,这是典型的好好男子作风,穿着那个条格衬衫,似乎还有些驼背。我拿起那个相框,环顾四周只,屋内一件关于女性的用品的东西都没有,这叫我觉得很奇怪,三十多岁的男人,竟然没有女朋友?

  当然这都不是我管的事情,而接下来床头的手机响了起来。

  铃声还是那种手机自带的铃声,它在屋内响了一会我才把它拿起来。

  我把手机拿在手中,那串号码叫我感到诧异,却又觉得很正常。

  “喂?韦恩先生吗?”

  熟悉的声音从我耳边传来。

“你好,肯特先生。”

  说句实在话,听见自己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的感觉真是奇妙,但是我没有太在意这些,我打算听下去。

  “太好了,我没想到你能接到我电话。只不过遇见这种事情我想我们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我的手机是可以指纹解开,工作证在我西服口袋了,请你上班时请把眼镜带上。”

  我在那里安静的听着他讲话,他的语速不算是很快,只不过我没有想到他遇见这种事情还会想着上班,我看了看我对我这一双手,准确说是他的那双手,明明是名记者手上却没有任何茧子,这很奇怪,况且他之前还是一个小镇男孩,这是怎么做到的?

  “拜托了,韦恩先生。”

  我听出他有些不安,我也答应了他,至于做不做。那是我的事情了。

  “那我把地址一会用短信发过去,我看你一会有个会议我就先去了。”

  “那个去不去无所谓。你先来大都会我们碰过面。”

  “那可不行,我们可以下午见面。”

  然后电话就挂断了,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毛病为什么要这样?难不成会议要比身体换回来还要优先吗?

  但是我还是按照他说的那么做,先去一下他的工作地点,星球日报。

  而只不过叫我感到诧异的是他根本没有车钥匙,没有护照我这些用来前往大都会的东西,难不成我要去骑自行车吗?

  我陷入了沉思。

ps:本来想我生日时候写出来,但是我发现我不太可能了,我就先放出来这一些,写完就一口气发出来,不过你们是喜欢第三人称还是这种第一人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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